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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账户清理的公告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晚报    更新日期:2008-1-14 10:08:23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对在原汉唐证券、辽宁证券开户的所有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对其中不合格账户进行清理、规范。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资产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账户清理范围
  在原汉唐证券、辽宁证券开立的用于证券交易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及对应的证券账户。
  二、不合格账户的定义
  不合格账户:合格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合格账户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资料不规范、其他不合格账户等类型。
  三、不合格账户的规范
  1、凡在原汉唐证券、辽宁证券所属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账户存在“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未签署统一开户文本”、“未留存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复印件”、“代理关系不规范”等情况的,请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原件等资料前往本人开户营业部补办相关手续,完善本人账户资料。
  2、提请投资者自行比对和注意营业部的相关通知,若有上述不合格账户情况请立即与您开户营业部联系,办理账户规范手续。同时,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的客户还须办理第三方存管签约手续。
  3、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要求,从2008年1月20日起,将对这部分账户采取适当限制措施,以切实维护投资者资产的安全。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4、如您不能确定在我公司开立账户的状态,特别是当账户买入证券及取款受到限制时,提请您尽快与开户营业部联系查明原因,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四、限制措施及另库存放
  1、限制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08年1月20日起,开始对不合格账户逐步采取限制资金存取款、买入证券、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等限制措施,待客户账户规范为合格账户后方可取消限制。
  2、另库存放:从即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我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对不合格账户分批进行另库存放,自2008年5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对不合格账户进行“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
  3、2008年7月31日前,不合格账户持有人仍可根据相关规定,持有效证件材料在开户营业部办理规范手续。自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确认账户资产或申请使用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在开户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本人带相关材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规范账户时请投资者按规定带齐开户时需要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原件等所有文件,按要求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因投资者未按本公告要求限期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账户清理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账户清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请您积极予以配合;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理解并支持。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2154816
  辽宁省证券公司葫芦岛连山大街营业部2008年1月 11日

文章录入:赵妍妍    责任编辑:赵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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