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前公示公告
(第22号) |
|
|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2-25 9:16:10 |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任审判和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决定》,经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公示如下: 一、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1人) 王兴平,男,汉族,1957年9月生,1976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入党,辽宁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兴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2007年11月任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拟任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公示时间为7天,即从发布公示之日起至第7日止。 三、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反映被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如政治素质、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等。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13778 0429-3124539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葫芦岛市龙湾大街5号,邮政编码:125000) 2008年2月22日
|
| 文章录入:张立红 责任编辑:张立红 |
| |
上一篇文章: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