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4月29日在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建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1、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世界银行贷款杨家杖子矿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报告;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废止《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监督司法个案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议案; 5、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前3项议程设立公民旁听席,旁听名额为10人。凡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请于2008年4月25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街道的介绍信到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办理旁听手续,额满为止。 联系电话:31138253117301 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