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家不合格开发企业被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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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崔雪莉 来源:葫芦岛晚报 更新日期:2007-7-11 8:41:57 |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力度,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举行了“我看开发商”社会评议活动,广泛收集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全市133家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有65家开发企业合格,对6家开发企业进行了降级处理,对19家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吊销了43家开发企业的资质,这些被吊销资质的开发企业绝大多数是社会反映强烈,缺乏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消费者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上访等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 为规范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广告发布行为,开发办规定没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不准在市县两级新闻媒体发布商品房售销广告和设立路边广告。在全市开发企业中实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公示制度,并要求开发企业售楼处须公开张贴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的《购房须知》,开发企业委托其他专业销售公司售楼的,必须经开发办审核批准,同时,开发办还会同拆迁办公制订措施,加强对开发过程中回迁楼源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开发企业出售回迁楼,保护回迁居民的利益。 在对开发企业加强监管的同时,开发办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的原则,开展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包片监管工作,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违规现象进行现场监督整改。 据悉,目前市开发办正在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的执法监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对无证售楼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为开发企业提供公正公平的开发平台,确保消费者的合法购房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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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孙宝辉 责任编辑:孙宝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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