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前公示公告
(第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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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毕楠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7-10-24 9:47:54 |
根据《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提任审判和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试行任前公示的决定》,经葫芦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公示如下: 一、拟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法律职务的人员(1人) 韩玉兰,女,汉族,1954年10月12日生,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入党,沈阳农学院(农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拟任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公示时间为7天,即从发布公示之日起至第7日止。 三、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反映被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如政治素质、任职资格、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公正司法、依法办案等方面。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13778 0429-3124539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龙港区龙湾大街5号,邮政编码:125000) 200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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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张立红 责任编辑: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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