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叶咏梅 已被判死刑的蔡云龙主动交代杀害出租车司机董某案引发被害人的妻子孙女士与公安机关两年纷争。孙女士认为自己的丈夫被杀害案件还没有侦破,但是警方认为案件已经破了,只是凶手蔡云龙因为证据原因没有被定罪。 蔡云龙主动交代两起杀人案 “没有人打他,没有人骂他,已经被判了死刑的蔡云龙主动说自己还在另一起案件中杀了人。” 蔡云龙是丹东东港市人,2005年那年26岁。2005年,蔡云龙因为伙同他人在连山区以及盘锦市等地抢劫作案20多起,以抢劫犯罪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蔡云龙不服判决,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 这期间,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的蔡云龙又向看守所民警说:“我还在兴城市杀了人,我想交代。” 蔡云龙交代说,2003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6时许,蔡云龙和一个叫李明的人在兴城市一个歌厅唱完歌后出来打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开到一个胡同时,蔡云龙和李明两人将出租车司机用刀扎死。 杀害司机抢劫,蔡云龙应该是“行家里手”,法院认定的蔡云龙抢劫案件中,就有两起杀人案件,其中一起就是蔡云龙和另外一名同案犯将连山区钢屯镇的一名司机骗到南票区乌金塘水库淹没区杀害。在蔡云龙拦路抢劫案件侦破以后,蔡云龙杀害司机案件才告破。 2003年10月,兴城市确实发生了一起出租车司机董师傅被杀案件,截至到蔡云龙承认这个案件时,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兴城市公安机关带着蔡云龙辨认作案现场后认定,蔡云龙辨认的作案现场和公安机关勘查的现场情况差不多,蔡云龙没有干这事儿,怎么能知道现场的情况?于是,兴城市公安局宣布董师傅被杀害案件告破,凶手就是蔡云龙和李明。 兴城市公安局将蔡云龙杀害董师傅的案件移交葫芦岛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在审查这起案件中认为,该案件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没有其他可靠的证据认定这起杀人案件就是蔡云龙和李明干的。在兴城市公安局侦查这起案件中,警方费尽周折抓蔡云龙所说的杀人同伙李明,但是查来查去,发现李明确有其人,但是已经在2004年11月被人杀死。 市检察院最后认为,蔡云龙杀害出租车司机证据不足,于是依法做出了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蔡云龙就是杀害出租车司机董师傅的凶手的结论。蔡云龙承认的另外一起杀害他人的案件也同样因为证据不足没有被检察机关认定。 2006年1月,蔡云龙被法院执行死刑。 是否破案说法不一 “蔡云龙没有被检察机关和法院认定是杀害我丈夫的凶手,我丈夫被杀案件实际上就是没有破案。”董师傅的妻子孙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找公安机关要求继续侦破董师傅被害案两年了,但是公安机关就是认为案件已经侦破了,已经结案了。孙女士不认为是蔡云龙杀害了董师傅,并且提出了很多疑点,孙女士认为,公安机关说蔡云龙和李明是抢劫杀人,但是董师傅身上和车上的400多元现金以及新买的手机一样也没有少,而且抢劫杀人也很少一刀就将人扎死的,因为抢劫犯要的是钱财,不是人命。另外,孙女士还认为,当时已经提取了血迹和指纹等物证,但是公安机关提出的破案8点根据中没有提到。很多疑点都让他们对蔡云龙和“李明”合伙杀害董师傅的结论感到怀疑。 记者见到了公安机关关于董师傅被杀害案件破案的材料。经过是这样的:2003年10月28日22时30分许,兴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兴城市医院桥北胡同停放着一辆夏利出租车,在该车的驾驶位置有一人倒卧在车里,怀疑发生案件。刑侦大队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车内人身上有血,已经死亡。经查,死者是这个出租车司机。经过检验,司机是被他人杀害。 经过分析,警方确定为抢劫杀人,作案人数应该为2人以上,胆大不计后果,应该是流窜作案。 2005年7月,兴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提供的坦白检举材料,立即组织人员对蔡云龙进行讯问。蔡云龙交代说,2003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伙同南票区的李明在兴城市一个歌厅唱歌后,出来打了一个出租车,走到一个胡同,抢劫杀害该出租车司机。 随后,兴城市刑侦大队根据蔡云龙提供的李明的住址对李明进行抓捕,在南票区刑侦大队的配合下,查明了李明的真实身份,并且查明“李明”已经在2004年11月23日被害身亡。 公安机关认定董师傅被杀害案件是蔡云龙和“李明”所为的根据为:1、蔡云龙交代的作案时间与本案发生的时间吻合;2、蔡云龙指认的作案现场与发案现场吻合;3、蔡云龙指认的“李明”抛刀地点与现场勘查发现刀的地点吻合;4、蔡云龙交代的抢劫作案对象的体貌特征与被害人相吻合;5、蔡云龙交代的打车地点同被害人停车地点相吻合;6、蔡云龙交代的作案工具与现场勘查发现的作案工具相吻合;7、蔡云龙交代的“李明”体貌特征以及身上特征与“李明”本人特征相吻合;8、蔡云龙交代作案前在一家歌厅内唱歌后出来打车,与访问一个人了解到的情况相吻合。 2005年9月19日,兴城市公安局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2005年10月24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要求兴城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同年11月23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又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仍然认定证据不足。警方认为,董师傅被杀一案,虽然因为“李明”死亡,有些证据灭失,认定这个案件是蔡云龙和“李明”所为没有直接证据,但是认为,蔡云龙交代的整个作案过程与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的所有细节相吻合。警方在侦查过程中不存在诱供、引导情况。因而,警方做出了董师傅被杀害是蔡云龙和“李明”所为的结论。2007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复查,认为案件为蔡云龙和“李明”所为。据此,兴城市公安局明确表示董师傅被杀案已经破案。 没有定罪不等于不是他干的 “蔡云龙是一个已经判处死刑等待执行的人,他主动交代另外两起杀人案,如果成功,司法机关将要对新的案件重新侦查、起诉和审判,这样就可以多活几个月乃至一年两年,所以对这样的人主动交代杀人案确实应该谨慎对待。”大潮律师事务所的王主任说。王主任还认为,检察机关没有认定蔡云龙杀害董师傅,也不等于董师傅这件事儿不是蔡云龙干的,只不过是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根据我国的法律,一个案件很可能是这个人干的,但是如果证据达不到百分之百肯定就是这个人干的程度就不能给这个人定罪判刑,这就是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 根据这个规定,当初公安机关宣布破案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宣布破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检察机关或者法院定罪,公安机关是不是需要继续破案,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容易让人产生不同的看法。 孙女士坚持认为,董师傅被杀害案件还没有侦破,凶手还没有得到惩罚,她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找到真正的凶手,以告慰丈夫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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