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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消防灭火仿真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有奖励

本网记者:杜红梅    来源:葫芦岛晚报    更新日期:2008-5-14 9:20:16

    本报讯 记者杜红梅报道 5月12日,记者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了解到,目前已经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防灭火仿真枪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危害。
    据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他们曾在绥中县万家高速公路检查站设点堵卡,在一外地路过车辆的后备箱里搜到一把消防灭火类仿真枪,枪样式很简单,随枪附带的还有15颗枪弹,枪弹有大小两种,大的直径在40毫米左右,小的直径大约有30毫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枪直接装上配好的筒式枪弹就能使用,杀伤力也很强,近距离发射可以致人伤亡。”同时,记者还看到,这支仿真枪是山东中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装枪的包装盒里还附带一本购买证和一张VIP购买卡,卡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是3880元。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都能积极踊跃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涉危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员实施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一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一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重大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以上、50000元以下奖励。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31717213171712

文章录入:赵妍妍    责任编辑:赵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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