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葫芦岛要闻
瞭望葫芦岛
综合要闻
县区新闻
专题新闻
图片新闻
社会扫描
热点专题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理财资讯
健康资讯
体育资讯
娱乐资讯
服务资讯
政务第一线
网上民生
新闻网发言人
关外论坛
名记名博
房产家居
分类信息
     新闻热线:3115644(日报)  3152105(晚报)  3152208(葫芦岛新闻网)  广告热线:6663366    订阅热线:3117545
搜索 {FS_搜索}

市区联合举行物业法规宣传活动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4-29 8:56:22

    本报讯4月17日,由市物管中心主办,区城建局协办的物业法规宣传活动在区政府门前举行。全区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市部分物业企业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以关注民生、关注物业为主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向群众散发宣传单、为广大群众提供物业政策咨询等方式宣传国家及省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让更多的市民了解、认识并参与物业管理。同时增强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物业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尽管相关物业法规已颁布实施,但相当多的业户还并不太知晓法规内容。宣传单主要针对物业管理工作中普遍出现的问题结合相关法规进行了解答。如对低层住户也应承担电梯费用、房子无人住也需要交纳物业费等问题都有详尽解释。
    据了解,今年是市城市综合管理年,市区物管部门将配合城市综合管理年进行物业专项整治活动,即4月14日至5月14日为物业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后,市区物管部门将深入各社区各业户进行进一步宣传。努力使广大居民了解做为业户应行使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孙静)

文章录入:崔志刚    责任编辑:崔志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链接-
    没有相关文章
     
    姓 名: * 评论内容:
     
     
     新闻排行

     数字报
     关外论坛

     最新博客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