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绥中县按照省、市“两项大排查”工作要求,于2007年7月全面启动“两项大排查”工作,发动23600名党员、干部组成包村、包户、包案工作组,对全县的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调处、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本着“属地、属人、属事”和“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调处人员和调处整改时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日,绥中县被省综治委授予“两项大排查”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省、市“两项大排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绥中县委、县政府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稳定形势,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全县力量,打一场化解矛盾纠纷,清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人民战争。在工作中,对排查出来的小矛盾和一般公共安全隐患就地化解,就地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和公共安全隐患成立专门组织,一包到底,做到件件工作有回音,有成果。 在公共安全隐患方面,绥中县对全县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火灾事故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隐患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59处,全部整改完毕。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下达检察指令书9份,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场1处,有效地消除了大量治安灾害和火灾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绥中县建立了县、乡镇、村(社区)、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网络,组织党员、干部上街下乡、进村入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疏漏,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6件,调解256件,调解成功228件,成功率达到89%,确保了全县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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