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绥中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创新活动载体,拓宽创建领域,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日前,绥中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标兵县”荣誉称号。 坚持着眼长远、完善机制,凝聚创建工作合力。为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绥中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主任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形成了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规划,文明办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展现文明创建新形象。围绕提高全民素质和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绥中县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道德观。重点实施了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环境优化工程、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开展了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绥中县把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要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兴办各项社会事业,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让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中得到实惠。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在工作中,绥中县摸索出一条“创建促文明,文明促繁荣,繁荣出效益”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绥中县形成了政通人和、繁荣稳定、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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