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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

本网记者:毕楠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4-24 8:38:10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对国土资源的监管作用,从现在开始,我市将在各县(市)区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2名国土资源协管员。
  实行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度,有利于发挥协管员熟悉基层、熟悉当地环境的优势,完善执法监察网络,畅通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发现渠道,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护国土资源和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文章录入:孙宝辉    责任编辑:孙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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