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为城乡孤儿发放儿童福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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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高立新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4-29 8:40:23 |
我市从3月25日开始,在全市城乡范围内给孤儿发放儿童福利证,将有622名孤儿领到儿童福利证。该证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并备案,4月底前发放完毕。 据了解,儿童福利证发放对象为年龄在0-18周岁失去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含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弃婴和社会上的散居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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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孙宝辉 责任编辑:孙宝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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