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中,各级政府将成为工作的主体。 据悉,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将扩面计划、征缴计划及参保缴费率等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抓好参保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本地区的参保缴费潜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征收力度,提高扩面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市政府成立“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由劳动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察、协调及日常调度工作,各县(市)区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