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完善城乡统筹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社会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将所有城镇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我市将在全市城镇范围内对劳动适龄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本次普查要覆盖所有城镇从业人员,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地属乡镇的中小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特别是建筑业、餐饮服务业、运输业、商品零售业等农民工相对集中且人员流动较大的行业,要对从业人员的参保结构进行重点调查。 一是对城镇各类企业(含地属乡镇的中小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情况进行普查。 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普查。 三是对灵活就业人员及未就业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普查。 此次普查时间为4月15日至7月10日,共分三个阶段:4月15日至5月31日为工作部署、人员培训和表格填报与回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为各县(市)区数据录入及上报市里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为市汇总上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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