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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不轨将人伤 被判拘役又赔钱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7-8 9:15:53

    本报讯记者郝剑报道近日,绥中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怀疑妻子不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刑事犯罪案件。
    家住绥中县某镇的李某与妻子结婚多年,感情一直很好。去年,同村的周某经常到李某家中与其妻聊天。李某渐渐心中生疑,怀疑周某与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怀恨在心,准备找茬儿教训周某一下。12月5日19时许,周某又来到李某妻子居住的西屋,当时李某正在家中的另一间房内,看见周某到他家,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拿起一根木棒冲向西屋,挥棒向周某打去。周某见状,急忙跳上炕开窗逃跑,李某追到离他家20米远的河边,周某摔倒了,李某追上去就打周某,后来被人拉开。周某被人送到绥中县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足骨骨折、右腿骨折,住院10天,支付医疗等费用4272元,经有关部门鉴定为轻伤。
    案经绥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并赔偿周某经济损失4272元。

文章录入:刘彦伟    责任编辑: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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