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佟向群报道 日前,结合滨海公路工程进展情况,按照《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和《葫芦岛市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稽查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市质监站稽查大队利用4天的时间对我市滨海公路在建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稽查。通过稽查对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问题进行了处理和纠正,达到了发现问题,排除隐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安全责任有效落实的目的。 这次稽查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实测实量、抽检抽样、数据比对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共签发《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现场纠正通知单》5份、《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当场处理决定书》2份,利用回弹检测混凝土强度18个测区,合格率100%。检测梁板、柱、盖梁几何尺寸以及钢筋骨架的间距、根数、搭接长度等指标共172点,合格率93.6%。抽检水泥2组、碎石9组、砂6组、混凝土试块3组,合格率95.2%。废除不合格的桩基础钢筋骨架1个,清除不合格碎石8立方米,检查工地试验室3家。 综合稽查情况,检查人员认为我市滨海公路建设总体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无严重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监理单位严格管理,制定了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的实施细则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组建试验室,进行平行试验和日常抽检,定期组织质量与安全的综合检查;大多数监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对质量与安全问题同步监管,能够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隐患,指令及时准确,整改跟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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