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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以优惠政策促招商引资

本网记者:佚名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7-21 8:31:01

    本报讯 记者赵云梅报道 7月17日,记者在龙港区招商局了解到,为了鼓励投资,促进龙港区的经济发展,龙港区招商局采取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取得了可喜成果。今年上半年,龙港区续建项目有14个,其中,工业项目8个,商业项目6个。新建项目有6个,总投资1.68亿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在谈项目28个。
    在龙港区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包括开发、餐饮、娱乐、宾馆)中,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投资密度要求,均可享受优惠政策进行项目建设。其中包括在龙港区投资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年销售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工业项目,从纳税之日起第一年按年度区级收入的40%,第二年按年度区级收入的30%,第三年按年度区级收入的20%,由区政府奖励给投资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上述投资项目统一由龙港区招商局牵头代办各项审批手续;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向投资企业发放缴费登记卡,收费单位按规定目录收费,任何单位不经区政府批准,一律不准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等等优惠政策。

文章录入:刘彦伟    责任编辑: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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