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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地方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会议

本网记者:曹迎新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5-9 9:27:10

  本报讯 记者曹迎新报道  昨日,我市召开地方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会议。 副市长刘宁绥参加会议并讲话。
  刘宁绥指出,要正确认识我市地方煤矿现状和面临的形势,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力做好小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坚决贯彻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把恢复生产验收关。对全市77个小煤矿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10条标准,逐条对照检查,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不合格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刘宁绥要求,对停产整改的煤矿,要严看死守,严厉打击私自生产行为。要建立包矿监管机制,按照省政府要求,每个煤矿都必须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具体工作人员的4人包矿监管责任制,把人员具体落实到每一个矿。要明确包矿人员的责任,对不履行包矿职责的予以严肃处理。对已经明确整改的小煤矿,整改期间,只准整改,不许生产,私自进行生产的,要立即关闭。整改不了的,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刘宁绥要求,要严格落实责任,责任要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在恢复生产验收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负责任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还传达了我市关于做好地方煤矿恢复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录入:张立红    责任编辑:张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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