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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事局获悉: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有新规

本网记者:高立新    来源:葫芦岛日报    更新日期:2008-5-12 7:55:38

  本报讯  记者高立新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局了解到,今年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为向工农业生产一线倾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职称政策。
  一是降低工农业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农艺师获奖等级限制;二是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励额定内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比照省同一级别科学技术奖励对待;三是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其他评审标准条件按现行政策掌握;四是在民营企业从事工程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满足省人事厅《关于2005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中相应级别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并符合评审标准和条件者,可直接申报参加工程技术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其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贡献以近5年内取得的成绩和业绩为依据;五是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档案保留在各级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可不受每年职称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采取“直通车”的办法,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六是对急需引进的国内外优秀人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可根据引进人才的条件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七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及公务员身份不变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人事部没有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不能获得专业技术资格。

文章录入:张立红    责任编辑:张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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