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要求
1、征集葫芦岛市境内的古树名木与所有涉及森林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景点等自然景色、人文景观及林业重点工程的照片和征文
2、征文与照片合一
摄影作品要求高清晰,色彩真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要充分展示古树与森林景观的全貌或特征。
征文内容要求与照片相对应,以古树与景观承载着人文历史事件、民俗故事、典故传说及其它历史文化的整理发掘为主,以说明、诠释为辅。也可以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的喜人变化,人与自然和谐、幸福安康生活等方面内容。要求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学性、趣味性、可读性,标题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字。
3、所投作品须为原创,严禁一稿多投。请自留底稿,恕不退稿。如有版权问题,作者自负。 |
|
二、参加方式
1、摄影征文按古树与森林景观所在行政区域寄到其所在行政县(市)区绿委办公室(××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收)。
2、提供四寸彩照一张并附有相应文字一份,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古树与森林景观”摄影征文字样。
3、请在投稿时填写个人真实资料(真实姓名、邮编、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各项事宜。
三、征文起止时间
投稿时间自2008年4月15日起,至2008年11月30日止。
四、评选办法
作品先由各县区绿委办初选,再由市绿委办终审,选出作品将汇集成册印刷内部出版发行。入选作品均可获一定稿酬和画册一本;另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绿委办:电话:3116383 联系人:孙彤江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投稿,我们感谢您的参与。
|